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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东南大学在哪里)

频道:新闻动态 日期: 浏览:7

  金陵深处,百载学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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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

  是东南大学建校115周年

  这是人才辈出、承载辉煌的百余年

  回顾东大校名的历次更迭

  让我们一起见证党章中

  对“纪律”规定的历次修改

  东大校名更迭

  115年

  东南大学是中国最早建立的高等学府之一,自1902年创建的三江师范学堂以来,东大人诚朴求实,止于至善,校名的更迭见证了东大115年以来的成长,也与同时期经历数次修改完善的党章,响应时代要求,与时俱进!

  党章“纪律”的

  96年

  自1921年中共一大通过的《纲领》宣布“我党定名为‘中国共产党’”以来,由于党的地位和党所处的历史条件以及承担的历史任务的变化,党章的内容在不断地完善,对党员的纪律要求也在与时俱进。

  1921-2017,96年的时光见证了党章中“纪律”的历次修改,也体现了广大党员廉洁自律的精神。

  -1921-

  中共一大

  [ 南京高等师范学校时期 ]

  

  中共一大紀念船

  “

  1921年7月

  党的一大讨论和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纲领》,《纲领》宣布“我党定名为‘中国共产党’”。《纲领》第六条规定,“在党处于秘密状态时,党的重要主张和党员身份应保守秘密”。

  -1922-

  中共二大

  [ 南京高等师范学校时期 ]

  

  中共二大会议纪念馆

  “

  1922年7月

  在上海召开的党的二大讨论和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二大党章第四章“纪律”部分共有9条。其中,第四章第24条规定:“本党一切会议均取决多数,少数绝对服从多数”;第25条列举了开除党员的6项规定。党的三大、四大党章“纪律”一章基本沿用了“二大党章”。

  -1927-

  中共五大

  [ 国立东南大学时期 ]

  中共五大会议纪念馆

  “

  1927年6月

  中央召开政治局会议,对党章进行了修改,第九章“纪律”共6条。其中,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严格党的纪律是全体党员及全体党部最初的最重要的义务”;第六十六条规定,“不执行上级机关的决议及其他破坏党的行为,即认为违背党的共同意志而处罚之。”

  -1928-

  中共六大

  [ 国立中央大学时期 ]

  

  位于莫斯科市郊的中共六大会址展览馆

  “

  1928年6月至7月

  党的六大在苏联莫斯科举行,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六大党章第十二章“党的纪律”共2条,第四十四条规定,“严格的遵守党纪为所有党员及各级党部之最高责任”;第四十五条规定,“不执行上级党部的决议和犯了党内认为有错误的其他过失,应由相当的党部予以纪律上的处分。”

  -1945-

  中共七大

  [ 南京工学院时期 ]

  

  中共七大会场

  “

  1945年6月

  党的七大党章第一次把党的纪律写进总纲,规定:“中国共产党是按民主的集中制组织起来的,是以自觉要履行的纪律联结起来的统一的战斗组织。”“在党内不容许有离开党的纲领和党章的行为,不能容许有破坏党纪、向党闹独立性、小组活动及阳奉阴违的两面行为。中国共产党必须经常注意清除自己队伍中破坏党的纲领和党章、党纪而不能改正的人出党。”同时,首次将“四个服从”作为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四项基本原则之一载入党章,即“党员个人服从所属党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部分组织统一服从中央”。

  -1956-

  中共八大

  [ 南京工学院时期 ]

  

  中共八大会场

  “

  1956年9月

  党的八大党章第二章第十九条第(六)款对“四个服从”在表述上修改为:“党的决议必须无条件地执行。党员个人必须服从党的组织,少数必须服从多数,下级组织必须服从上级组织,全国的各个组织必须统一服从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1982-

  中共十二大

  [ 南京工学院时期 ]

  

  中共十二大会场

东南大学(东南大学在哪里)

  “

  1982年9月

  党的十二大党章又专门恢复了“党的纪律”一章。第七章“党的纪律”共5条,第三十八条规定,“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 第三十九条规定,“党的纪律处分有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和向党外组织建议撤销党外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党的十二大党章增加了第八章“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本章第四十四条规定了各级纪委的“三项主要任务”,同时,还规定了“三项经常性工作”。

  -2002-

  中共十六大

  [ 东南大学时期 ]

  

  中共十六大会场

  “

  2002年11月

  党的十六大党章在纪委的主要任务中增加了“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内容,在经常性工作的规定中,增加了“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和“保障党员的权利”两项内容。这些内容概括在一起,就是现在常说的“三项主要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

  -2007-

东南大学(东南大学在哪里)

  中共十七大

  [ 东南大学时期 ]

  

  中共十七大会场

  “

  2007年10月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在党章中规定党的各级组织要按规定实行党务公开,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监督,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定期向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监督,是加强党的制度建设的需要,是扩大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的需要。同时,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对党员、党的干部和党的各级组织的要求进行充实十分必要。

  -2012-

  中共十八大

  [ 东南大学时期 ]

  

  中共十八大会场

  “

  2012年11月

  十八大党章总纲中要求,“加强组织性纪律性,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加强对党的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不断完善党内监督制度。”

  党的纪律建设的核心内容

  【 四个服从 】

  “四个服从”是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党的纪律建设的核心内容。

  它的具体内容是:

  

  四个服从既反映了民主,又体现了集中,是党内生活秩序的总概括,是正确处理党内各种关系的基本准则,其实质是少数服从多数,其核心是全党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十八大以来

  党风廉政建设依旧不断加强。

  2015年10月,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2016年7月,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2016年10月,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中国共产党历经96年的风雨,对党员同志的纪律要求始终在不断提高。尤其是十八大以来不断施行的“两准则三条例”,这正是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纪小委课堂

  

  

  东大人面临的机遇从未像今天这样宝贵,面临的挑战也从未像今天这般严峻。东大人必将以与时俱进、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工作态度,同心同德,顽强拚搏,为实现东南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衷心祝愿东南大学下个一百年更创辉煌!

编辑 | 邵海雯

责编 |袁煜昶

来源 |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部分图片来自网络

关键词:东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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